最近台北捷運事故頗傳,阿醜剛好收到一位朋友岱炎寄來的資訊,看一看,其實捷運電扶梯的速度並不快,一直覺得雖然北市捷運要負責的責任很多,但使用者在使用前是否有注意和小心,以及了解相關知識,是自己以及捷運局都需要去注意的,覺得有用,也就放上來了,請多多指教!
內容提供者:岱炎
出處:他是用mail寄給我的^^
Q1:台北捷運系統之電扶梯運轉速度為何?
A1:
一、法規允許之電扶梯運轉速度為:
1.中國國家標準:45公尺/分(0.75公尺/秒)
2.歐洲標準EN115(國際通用標準):45公尺/分(0.75公尺/秒)
二、台北捷運目前運轉中電扶梯速度:
--車站:39公尺/分(0.65公尺/秒)
--地下街30公尺/分(0.5公尺/秒)
說明:於非交通運輸場所,因電扶梯使用目的不同(例如,百貨公司之電扶梯主要用以輸送顧客,以便提供其悠閒之購物環境並儘可能參觀百貨公司內每一賣場)故其電扶梯速度較慢(約30公尺/分或小於30公尺/分);但於捷運車站,因電聯車進站前及到站後通常有大量人潮進入車站,故其速度必須稍高於其他場所電扶梯之速度才能提升車站服務品質,並避免大量人潮留滯車站,造成人潮擁擠或衍生其他安全問題。
三、鄰近華人國家、地區捷運電扶梯速度
1.新加坡:45公尺/分
2.香港:45公尺/分
3.我國高雄捷運(建造中):39公尺/分
Q2:請問捷運電扶梯與一般商用型電扶梯於安全方面有何不同?
A2:於捷運車站,因電聯車進站前及到站後通常有大量人潮進入車站,故捷運電扶梯速度必須稍高於其他場所電扶梯(例如,百貨公司商用型電扶梯)之速度,才能提升車站服務品質,並避免大量人潮留滯車站,造成人潮擁擠或衍生其他安全問題。
捷運電扶梯之運轉速度雖稍高於一般商用型電扶梯,但於安全上已有周詳之考量,其於安全方面之考量及與商用型電扶梯之比較如下:
一、 水平踏階數(水平踏階係設電扶梯之上下搭乘場,亦即初步搭上電扶梯處。水平踏階數較多時,乘客可有較多緩衝時間以調整腳步、踏穩於電扶梯踏階中間位置,避免跌倒)
1.商用電扶梯:一般僅有1~2個水平踏階
2.捷運電扶梯:4個水平踏階
二、安全保護開關
1. 依CNS規定應設置下列共七種裝置,其中除緊急停止按鈕係為手動操作外,其他安全保護開關於意外事故時,則將使電扶梯自動停機:
(1) 緊急停止按鈕-設於電扶梯上下兩端出入口乘客可觸及處,當電扶梯乘客發生意外時,可以人為方式壓按緊急停止按鈕使電扶梯停止,防止傷害繼續擴大。
(2) 超速安全開關-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電扶梯之運轉速度超過規定之速度時(超速時踏階上之乘客易因踏階加速而重心不穩跌倒,電扶梯上下兩端出入口處剛踏進或踏出踏階之乘客易因不適應前後過大之速度差異而跌倒,剛踏出踏階之乘客亦會發生推撞前方乘客之情形),電扶梯會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3) 踏階鏈條異常保護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當踏階鏈條過度鬆弛或發生斷裂狀況(踏階鏈條斷裂時,鏈條斷裂處之兩踏階之間會產生過大間隙,可能使該兩踏階上之乘客足部夾入間隙中,更嚴重者兩踏階會分離,使乘客跌入機械內部,而踏階亦會瞬間加速或改變運行方向,使其上之乘客因重心不穩而跌倒),電扶梯會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4) 驅動鏈條切斷保護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驅動鏈條過度鬆弛或發生斷裂狀況(驅動鏈條斷裂時,踏階將會瞬間加速或改變運行方向,其上之乘客恐因重心不穩而跌倒),電扶梯會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5) 護裙板夾物保護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如有異物(例如小石子、錢幣、鞋帶或裙擺)夾入運轉中之電扶梯之踏階與護裙板之間,此裝置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6) 扶手轉入口夾物保護裝置-設於電扶梯欄杆之扶手帶出入口內側,如有異物(包括手指頭)進入運轉中之電扶梯扶手帶出入口,此裝置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7) 踏階異常保護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運轉中之電扶梯之踏階發生破裂或塌陷時(踏階破裂或塌陷時,其上之乘客會隨之陷落而跌倒),此裝置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2. 商用電扶梯:一般皆僅依上列CNS規定設置
3. 捷運電扶梯:除依CNS規定設置上述安全保護開關外,並再加設:
(1) 中間部緊急停止按鈕-當電扶梯高程超過12公尺時,在電扶梯之中間傾斜部位之欄杆上,增設中間部緊急停止按鈕,當電扶梯乘客發生意外時,可以人為方式就近壓按此按鈕使電扶梯停止。
(2) 防逆轉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電扶梯之運轉方向與發生原先設定運轉方向相反時(電扶梯逆轉時,其上之乘客將因逆轉之加速度而跌倒,電扶梯入口附近踏階上之乘客將因方向突然改變應變不及而使鞋子撞擊梳板並跌倒或撞擠正要進入之乘客),此裝置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3) 扶手帶斷裂安全開關-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運轉中之電扶梯發生扶手帶過度鬆弛、斷裂(扶手帶斷裂時,將使扶手帶與踏階產生大幅度之速度差異而使乘客跌倒)或拉力不正常時,此安全開關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4) 梳板夾物安全開關-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運轉中之電扶梯上有異物(例如小石子、錢幣、鞋帶或裙擺)隨踏階進入梳板下方時,此安全開關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5) 扶手帶速度與踏階速度同步偵測裝置-設於電扶梯內部,當電扶梯之扶手帶速度較踏階速度快2﹪(此時乘客易向前仆倒)或較踏階速度慢(此時乘客易往後仰倒)時,此安全開關裝置可促使電扶梯自動煞車停止運轉。
三、周邊防護設備
依CNS規定需設置下列設施,目前不論捷運或商用電扶梯皆以此設計:
(1) 電扶梯與障礙物交叉部防夾保護-當電扶梯之側邊與障礙物小於50公分而使乘客伸出電扶梯側邊之頭、手有被夾之虞時,設置此設施可及早提醒該乘客回復正確搭乘姿勢,以避免被障礙物撞擊或夾傷。
(2) 電扶梯欄杆飾板上防止滑溜裝置-當電扶梯欄杆之裝飾板寬度超過規定值時,在該裝飾板上方設置止滑塊,防止乘客利用該裝飾板一路下滑,發生意外。
(3) 電扶梯出入口防止墜落裝置-電扶梯與建築構造物間隙有人員墜落之虞時,設柵欄或隔板。
Q3:忠孝復興站揚程高達19.72公尺的電扶梯是否有特別之安全考量?
A3:忠孝復興站高19.72公尺的電扶梯,除依前述一般捷運電扶梯之標準設置應有之安全裝置與周邊防護設備以及4個水平踏階以提供乘客可有較多緩衝時間調整腳步外,每一台電扶梯之傾斜段欄杆裝飾板上方之中間部緊急停止按鈕增加為2只,使得每一台19.72公尺的電扶梯均設有4只緊急停止按鈕(每兩只之線性距離約為16公尺),以提高意外發生時之應變效率。
Q4:電扶梯扶手帶之速度常與踏階速度有不同步之情形,安全上是否合格?
A4:電扶梯扶手帶因有整條不可分割及可彎曲而較柔軟之需求,目前各廠家之設計一般均採用摩擦輪來驅動而有不可避免之打滑情形,因此要求扶手帶與踏階絕對同步在技術上是有困難的。雖然如此,扶手帶之速度與踏階速度若差異過大,的確會對乘客造成危險,因此臺北捷運電扶梯在設計之初即參照歐洲EN115標準,限制電扶梯扶手帶相對於踏階之速度必須在0~2﹪之間,即扶手帶之速度絕對不可較踏階速度慢,但容許扶手帶之速度較踏階速度稍快(最多只能快2﹪),如此限定之理由在於若扶手帶速度超前而有向前傾倒之危險時,一般人較容易防止(即隨時可將手握扶手處往後調整以保持同步),但若扶手帶之速度較慢,則有向後跌倒之立即危險而一般人不易防範,故不允許扶手帶速度較踏階速度慢。臺北捷運電扶梯於通車營運前均已通過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代檢機構所執行之竣工檢查,且依規定定期接受年度安全檢查,通過後才可繼續使用,因此基本上在正常使用時應安全無虞。由於扶手帶係採用摩擦輪來驅動,因此可能發生不可預期之速度失準,而需要定期檢查及調校,以維護乘客之安全;此外,臺北捷運電扶梯更設有「扶手帶速度與踏階速度同步偵測裝置」,當扶手帶速度相對於踏階速度超出上述可接受範圍時,電扶梯將自動停止,提供另一層更高級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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