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鞋廠早就興起贊助選手以及歌手的行銷方式,最近更是以地下樂團或是藝術家為名進行翻玩,行銷活動由企劃人員進行規劃執行外,內容本身幾乎就可以由包裝團體或是人物進行設計,本身具有又可以以個人形象號召FANS,雙重利用的效果似乎頗受N廠以及A廠喜愛。反觀台灣地區卻很少看到特別的行銷手法(不外乎找球星和大小朋友尬球、限量排隊技法、比賽球隊贊助、登山健行),看久了總覺得了無新意。
前天經過玫瑰唱片行,意外在店裡面發現Reebok(現在銳步行銷公關主任是游如薇)的街頭系列RBK出了一款DJ球款,雖然DJ這一款鞋子早在五月美國就上市,但鞋子本身不是重點,重點是我重新看到異業合作行銷的個案,令我耳目一新,以唱片行為廣告的出入口,配合鞋子(DJ專用),的確有吸引人目光的效果,也提高音樂消費群對此款鞋子的曝光度,誰說球鞋廠商和音樂廠商搭不上邊?戲法人人會玩,創意不過是完美的抄襲,還是請大家看圖玩味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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