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名單出現!不過有好幾個逸品是阿醜之前都沒有發現過的,是後來參賽者追加的作品????
雖然入圍名單早就在上上週就公布了。gaspar.info本著台灣永遠的鞋魂(自稱),將持續為大家報導後續消息。
不囉嗦!馬上看
再提醒一次評審如下:
【評審介紹】
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理事長 - 唐聖瀚
知名藝術家 / Akibo Studio 負責人 - 李明道
中華平面設計協會理事長 - 樊哲賢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理事長 - 柯鴻圖
台灣電通公司創意總監 - 陳座成
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 郭欣怡
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經理 - 方興國
入圍作品如下:

作品編號:23529
作品名稱:you a.s.o important

作品編號:23593
作品名稱:You A.S.O "UNBELIEVABLE"

作品編號:23626
作品名稱:You A.S.O Chic!!

作品編號:23651
作品名稱:You A.S.O charming

作品編號:23688
作品名稱:You A.s.O Variable
決選相關資料。
A. 決選作品模型製作與寄件:2007 / 12 / 12 ~ 2008 / 01 / 03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 (含網路人氣王) 均需在 2008 / 01 / 03 之前將以下決選內容親送或郵寄至: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阿瘦皮鞋 A.S.O 第一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創意掌門 小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並視為棄權。
繳件內容:
a. 創意設計:
1. 創意鞋樣品模型
※入圍決選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同時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 1 萬元。
※樣品模型尺寸須在 30 立方公分以內(長寬高至少 25cm 以上、30cm 以下),不限素材。
※作品寄送請考量保護作品寄送裝置,並以方便搬運為原則,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2. 作品說明
※請將隊名 / 創作主題 / 創作說明 / 參賽者資料 / 學校、科系名稱...等資料貼於 A4 黑色裱版,與創意鞋實體樣品一同寄出。
※作品說明標準格式將於通知入圍時一併提供給參賽者。
b. 創意行銷:
1. 企劃書
※入圍決選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繳交創意行銷企劃書。
※採 ppt 檔格式,A4 尺吋橫式印製,一張一頁 ppt 檔畫面內容,並由左邊裝訂成冊,彩色、黑白不拘,不得超過二十頁,內容應包括構想說明及能表現所有評分內容為佳,勿流於冗長。
※企劃簡報內所運用之蒐集資料,如研究、相關出版、或由廣告公司或政府部門等單位所提供之既存二手資料,請務必於企劃書中詳細說明並註明出處。
2. 簡報光碟
※請將決選用簡報內容 (ppt 檔) 燒錄於一般光碟。
※光碟上請註明作品名稱與隊名。
B.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08 / 01 / 20
1.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 (含網路人氣王) 需於 2008 / 01 / 20 決選當日推派簡報人員進行簡報發表 (簡報人數至多 5 人),內容以清晰實質表達為重,道具以 PowerPoint 搭配投影機現場簡報為主,可列印促銷製作物輔助說明,不限簡報道具。
2. 每隊簡報發表十分鐘,評審提問五分鐘,共計十五分鐘為限。
3. 決選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參考連結:
[後知後覺]A.S.O第一屆金履獎創意大賽企劃曝光
決戰設計舞台 A.S.O 第一屆金履獎創意大賽官方網站
這兩天剛好看到新聞在報導這個活動
沒想到亂逛也可以逛到這來
可是....
咦?
這些圖....有經過授權嗎?
Hi 1
這些圖是沒有經過授權的,我可不是拿來商業經營哦^^
而且我有註明出處來源,所以應該沒有授權問題
不過如果主辦單位或是參賽者要求我撤下圖片,我也會照作。
第[2]響, Posted by: 阿醜 at January 22, 2008 02:41 PM不知道ㄟ
我的認知是...這些作品是別人的作品吧?
既然活動網站上有公告,你是不是放個聯結就好?
像我自己的作品也很不喜歡被別人這樣"順手牽羊"拿去自己的部落格用
更何況你說有註明出處,可是老實說我沒看到
所以對這樣的作法很質疑,也順便問問你
希望你尊重所有創作者的作品
還是拿掉比較好
Hi 1
這些作品是別人的作品啊,我又沒有說是我的作品= =
活動網站有公告,那活動何嘗不希望有更多曝光機會?
這篇文章,最主要是認同這個活動。
說是「順手牽羊」也未免太過。
註明出處的部分,在文章最後面的地方不是有一個「參考連結」嗎?
請你注意看一下我的文章@@"
我尊重所有創作者的作品,但更希望這樣的活動能多被大家知道。
剛剛我也打電話給活動主辦單位,確定這些圖片我可以使用,所以應該沒有問題嚕^^
第[4]響, Posted by: 阿醜 at January 25, 2008 03:35 PM